9、铝合金、塑钢、非金属装饰性材料及相关技术和设备类 铝合金、塑钢、复合材料等装饰性构件和板材、玻璃制品
10、计算机设计、分析、计算与CAD绘图软件类 各类钢结构设计、分析、计算软件;项目管理、投标及工程预算软件;加工中心与结构样图CAD工作站等
11、立体车库设备
二、展位费标准

1.参展报名 决定参展的企业应首先详细填写《参展报名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展览会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
传真: 010-65233861
已在网上登记的展商仍需填写《参展报名表》,并传真或邮寄至主办单位,但报名时间按主办单位最早收到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涉及到展商选择展位的优先权。
2.参展付费 参展单位正式报名后,应即交付展位总费用的20%作为定金,其余80%的展位费应在展会开幕前三个月(9月2日前)一次汇入主办单位账户。也可在报名后将展位费全额一次付清。主办单位收到展位费或展位费定金后,意味着参展单位报名正式生效。展位费发票将随后直接寄给参展单位联系人。
上述款项请汇入如下账户:
户 名:北京金博利科贸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王府井支行营业室
帐 号:0200000709067020662
注:北京金博利科贸有限公司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下属的全资公司,负责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举办的展览会的财务收支业务。
四、展位划分
展位划分将严格按照报名面积大小和报名先后次序,由展商按顺序逐一选择。在报名面积相同的情况下,先报名者优先选择展位。主办单位一经同意展商的选择后,将以书面形式正式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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